报告节奏:每年2、4、6、8、10、12月的15日前,报告前两个月的实际宿泊情况。自治体另有表格或提交要求时,以届出地当前说明为准。
执行字段
- 责任:运营汇总,第二人复核,住宅宿泊事业者对提交负责。
- 触发:双月报告周期、补报或主管机关要求。
- 证据:底表、异常说明、复核记录、提交完成画面和回执。
- 升级:数据不一致、接近180日、漏报或届出编号错误。
- 禁止:用预订量或平台收入代替实际宿泊数据。
报告数据
- 届出住宅实际让人住宿的日数
- 宿泊者数
- 延べ宿泊者数
- 按国籍划分的宿泊者数
执行步骤
- 锁定报告期间,导出对应届出住宅的名簿和入住记录。
- 排除取消、未入住和测试订单,核对跨月住宿。
- 复核住宿日数、宿泊者数、延べ人数及国籍分类。
- 由第二人或负责人核对异常订单和180日累计。
- 原则上通过民泊制度运营系统提交;无法使用时确认当地纸面方式。
- 保存提交完成画面、回执、使用数据和复核记录。
异常升级
- PMS、OTA、门锁和名簿人数不一致时不得直接提交。
- 接近或疑似超过180日、漏报往期、届出编号错误时联系主管窗口。
- 管理业者掌握的数据不完整时,由住宅宿泊事业者确认责任分工后补齐。
常见错误
- 把预订间夜当作实际宿泊日数。
- 多个届出住宅合并报告。
- 只保存CSV,不保存提交完成证据。
- 误把住宅宿泊事业报告周期套用于旅馆业。
官方依据
- 观光厅:住宅宿泊事業者の業務[2]报告期限、项目和提交原则
- 观光厅:電子宿泊者名簿・定期報告方法电子名簿和报告CSV