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不判断“消防合格”。一般说明不能代替消防署对具体建筑的用途分类和设备要求。
为什么必须先咨询
东京消防厅说明,民泊一般可能按消防法施行令别表第一(5)项イ等处理,但家主居住、宿泊室面积等条件会影响消防法令上的处理。设备和手续应由管辖消防署确认。
咨询时携带
- 地址、建筑结构、层数和现有用途
- 各层平面图、住宿部分和面积
- 家主是否居住、接待期间是否离开
- 住宿人数、出入口、楼梯和避难路线
- 现有自动火灾报警、消火器、诱导灯等设备
可能需要调查的事项
- 自动火灾报警设备或住宅用火灾警报器
- 消火器、诱导灯、非常照明和避难路线图
- 防炎窗帘、地毯等防炎物品
- 防火对象物使用开始届、消防设备相关届出
- 防火管理者、消防计划和检查安排
避免返工
- 平面设计前完成第一次咨询。
- 施工报价前取得设备范围。
- 施工变化时重新确认。
- 开业前完成必要届出、检查和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