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先按“简易宿所”设计再找依据。营业类别、用途地域、建筑用途和当地条例必须由管辖机关结合图纸判断。
营业类别
- 旅馆・酒店营业:除简易宿所和下宿以外,设置设施收费让人住宿的营业。
- 简易宿所营业:多人共用结构设备的住宿营业;民宿型项目常会调查此路径,但不是自动适用。
- 下宿营业:以一个月以上期间为单位提供住宿的营业。
签约或施工前最先确认
- 用途地域是否允许旅馆、酒店或拟定用途。
- 建筑确认、用途变更、既存不适格和违法增建问题。
- 消防用途、设备、疏散和施工可行性。
- 所在地保健所的结构设备、玄关帐场或替代措施要求。
- 区条例可能规定的近邻说明、最低距离或附加标准。
事前咨询资料
- 地址、登记录和租赁或所有权资料
- 现况平面图、各层用途、面积和住宿人数
- 出入口、楼梯、窗、走廊、避难和消防设备
- 前台或替代管理体制、本人确认和紧急响应
- 给排水、换气、采光、寝具、清扫和废弃物方案
主要标准层级
旅馆业法和施行令规定全国基础,当地条例会规定结构设备及卫生管理细节,建筑基准法、消防法和都市计划又分别影响用途、改造和安全。任何单一部门的初步意见都不等于其他部门通过。
典型申请流程
- 权利、用途和当地规则初筛。
- 保健所、消防署和建筑部门事前咨询。
- 建筑士等专业人员确认图纸和改造方案。
- 完成近邻程序、施工及各类届出。
- 提交旅馆业许可申请。
- 接受现场检查并处理整改。
- 取得许可后,按批准内容和当地要求开业。
许可后义务
- 持续符合结构设备与卫生管理标准。
- 正确备置宿泊者名簿和完成身份确认。
- 按要求办理名称、法人、设施、管理体制等变更。
- 停业、废业或重大改造前向主管窗口确认手续。
- 保持消防、防火、清扫、投诉和事故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