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用于地址初筛。家主类型和都市计划图必须同时核对。

区域、期间与可运营摘要

区域:家主不在型位于四类住居专用地域或文教地区时受限。

期间:1月11日正午—3月20日正午、4月11日正午—7月10日正午、9月1日正午—12月20日正午不得实施。

可运营期间摘要

限制区域只能避开三个限制期间,并同时受国家180日上限。

家主类型与管理业者要求

家主居住型须以届出住宅为生活本拠并确认住民登记;家主不在型须预先确定登记管理业者。

学校周边、近邻、应急与垃圾

学校周边:本轮未见独立限制,文教地区必须查图。
近邻:届出14日前书面周知。
应急:保持投诉和现场响应体制。
垃圾:届出前确定事业系垃圾回收安排。

地址十步初筛

  1. 确认制度
  2. 判家主类型
  3. 查用途地域
  4. 查文教地区
  5. 排三个限制期间
  6. 核对住宅要件
  7. 核对权利规约
  8. 问保健所、消防和建筑
  9. 完成周知与垃圾安排
  10. 输出继续调查、高风险或暂停确认

官方来源

港区:住宅宿泊事业者说明

适用范围:住宅宿泊事业法下的住宅宿泊事业初筛,不适用于旅馆业许可或特区民泊。
最后核验:2026-08-11 复核期限:2026-09-10
待确认:具体地址、家主类型认定及当前手册版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