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用于初筛。本页不输出“批准”“可经营”或“适合该物件”等结论。地址、建筑及运营条件应由中野区保健所 生活環境分野确认。

区域、期间与可运营摘要

区域限制

第一、第二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及第一、第二种中高层住居专用地域为限制区域。

期间限制

限制区域内仅周五、周六、周日及国民祝日可宿泊;限制区域外无区级星期限制。

可运营期间摘要

限制区域内仅周五、周六、周日及国民祝日;限制区域外可在国家180日上限内实施。

家主类型与管理业者

家主居住型

满足家主同居型条件者,经中野区长许可并附条件,可在限制区域内平日实施。

家主不在型

家主不在型须委托国家登记的住宅宿泊管理业者;限制区域内还须举办近邻说明会。

管理业者要求

家主不在型须委托已登记住宅宿泊管理业者。

学校、近邻、应急与垃圾

学校周边

本轮官方页未列学校周边独立限制;具体地址待向管辖窗口确认。

近邻程序

届出7日前书面周知;限制区域内家主不在型还须在附近区设施举办说明会。

紧急响应

投诉及询问内容与处理须记录并保存3年以上;具体到场时间待向管辖窗口确认。

垃圾处理

民泊产生的废弃物属于事业系废弃物,须依法适当处理。

变更与实务影响

过渡措施

本轮核对页面更新于2026-06-17,未见过渡措施。

实务影响

住宅用途地域直接决定可用星期;家主同居型的平日例外须先取得区长许可。

主管窗口

中野区保健所 生活環境分野
电话:03-3382-6663

官方来源

适用范围:住宅宿泊事业法下的住宅宿泊事业初筛,不适用于旅馆业许可或特区民泊。
最后核验:2026-07-05 复核期限:2026-09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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