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分新旧:2026-06-30以前届出设施继续适用旧区域、旧周知与旧特例;不会因7月新规施行而自动切换。新项目不能引用旧设施的100米据点和10分钟特例。
仅用于初筛。本页不输出“批准”“可经营”或“适用例外”等结论。届出日期、用途地域、文教地区和生活本拠须由渋谷区窗口确认。

区域、期间与可运营摘要

2026-07-01以后届出的限制区域

第一、第二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;第一、第二种中高层住居专用地域;第一、第二种住居地域;准住居地域;第一、第二种文教地区。

限制期间

4月5日至7月20日;8月29日至10月第二个周一所在周的前一周周三;该周周六至12月25日;1月7日至3月25日。年度日历须按官方文字逐年展开,不能用固定周数估算。

可运营期间摘要

新届出、不符合例外且位于限制区域时,官方概要给出的年度上限为最多63日;限制区域外仍受国家180日上限和全部届出、管理义务约束。

文教地区与学校周边

第一、第二种文教地区本身就是限制区域。现行概要未另设单独学校半径规则,具体地址应叠加都市计划图与区方确认。

家主类型与管理业者

新规下的家主居住型例外

须同时满足个人事业者、管理居室不超过5室,并在宿泊期间不离开,或生活本拠位于同一建筑、同一敷地或相邻建筑且能够感知生活环境恶化等条件。住民票是证据之一,但不自动证明全部条件。

管理业者要求

法人届出、管理居室超过5室或家主不在等法定情形,原则上须把管理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名已登记住宅宿泊管理业者;限制区域和期间仍须另行判断。

旧设施特例

2026-06-30以前届出的部分设施存在100米内据点、团体加入、面对面说明、24小时电话和10分钟内到场等旧特例条件,应按旧手册和年度资料逐项复核。

60日前近邻周知

周知时点

2026-07-01以后届出须在预定届出日60日前完成书面周知。倒排进度时,应把对象调查、资料制作、投递失败补救和区方预约留出时间。

对象范围

包括同一建筑全部住户、届出敷地边界10米内住宅的所有者和居住者、共同住宅管理组合或管理者,以及相关町会。边界和对象不清时待向管辖窗口确认。

周知内容与留证

除设施、管理、联络和运营内容外,还须列明废弃物处理业者名称、联系方式及许可编号;周知后把对象表、所用书面、地图、日期和方法提交区方。

消防、建筑与垃圾

消防与安全清单

届出前完成管辖消防署咨询。安全措施检查表原则上由建筑士确认;消防设备、避难路线和建筑用途应按个案核对。

垃圾处理

须与有许可的民间一般/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签约,并把处理业者、许可编号、保管地点、分类和收运频次纳入周知与届出资料。

紧急响应与管理者变更

新届出的一般响应

投诉等接报后原则上以30分钟内到场为基准;若按官方资料主张通常交通条件下需60分钟,必须事前由区方确认,不得自行把60分钟作为默认。

旧特例响应

继续适用旧特例的设施维持24小时联络和10分钟内到场要求,不能套用新届出的一般标准。

管理业者变更

区页面2026-08-13新增或明确了变更资料:原则上事前预约与届出,先周知近邻和町会,并复核钥匙交付、智能锁、许可垃圾合同和现场到场能力。

项目核对清单

  1. 确认是2026-06-30以前既存届出,还是7月1日以后新届出。
  2. 查用途地域及第一/第二种文教地区。
  3. 按官方日期公式展开年度可运营日,而非只记“63日”。
  4. 逐项证明个人、5室、生活本拠与感知能力,不能自行认定例外。
  5. 倒排60日前周知并制作10米、同建筑、管理组合和町会对象表。
  6. 完成消防咨询和建筑士安全清单。
  7. 签订有许可的垃圾处理合同并写入周知资料。
  8. 建立30分钟一般响应或旧特例10分钟响应SOP。
  9. 管理业者变更前完成预约、周知与合同复核。

近期政策观察

截至2026-08-20,8月更新主要是管理业者变更实务资料,未发现再次改变7月新规的限制区域或期间。观光厅2026-07-15技术助言不会自动改写渋谷区现行规则。

主管窗口

健康推進部 生活衛生課 環境衛生係
电话:03-3463-2287

官方来源

适用范围:住宅宿泊事业法下的住宅宿泊事业初筛,不适用于旅馆业许可或特区民泊。
最后核验:2026-08-20 复核期限:2026-09-19 新规施行:2026-07-01

返回23区限制对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