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间限制:住居专用地域原则上周一正午至周五正午不得实施住宅宿泊事业;其他地域仍受全国180日上限及其他规则约束。

关键规则

  • 向新宿区长届出。
  • 届出7日前向近邻居民书面周知并向区报告。
  • 区会公开届出住宅所在地、联络方式、周知日期等信息。
  • 宿泊者垃圾由事业者和管理业者负责适当处理。

申请前确认

  1. 通过预约系统安排新设或结构设备变更咨询。
  2. 使用第六版《新宿区住宅宿泊事业规则书》。
  3. 确认用途地域是否属于住居专用地域。
  4. 准备近邻说明报告、管理规约资料、垃圾确认书和安全措施清单。
  5. 携图纸向管辖消防署咨询。

运营关注

不得把宿泊者垃圾简单放入居民垃圾点。规则书还包含外国籍届出者资料、非常照明、标识、管理和在留资格等更新事项,应按当前版本逐项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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