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用于初筛。本页不输出“批准”“可经营”或“适合该物件”等结论。地址、建筑及运营条件应由健康部 生活衛生課 住宅宿泊対策グループ确认。
区域、期间与可运营摘要
区域限制
2026-12-16起全区进入期间限制;住居专用地域、住居地域、准工业地域及文教地区(官方概要称约占全区70%)不允许新设。
期间限制
2026-12-16起,既存设施可实施期限定为春假3月15日—4月10日、暑假7月1日—8月31日、寒假12月15日—1月14日。
可运营期间摘要
2026-12-16前尚未实施区级区域/期间限制;生效后既存设施为每年120日的三个假期,新设还受约70%区域禁入。
家主类型与管理业者
家主居住型
官方改正概要未列家主居住型例外,适用前待向管辖窗口确认。
家主不在型
家主不在型须委托管理业者;改正概要未列区域/期间例外。
管理业者要求
家主不在型须签订管理委托;现行规则要求对面本人确认与钥匙交付。
学校、近邻、应急与垃圾
学校周边
文教地区纳入新设限制区域;学校个别周边范围待向管辖窗口确认。
近邻程序
届出14日前向20米范围住民周知并举办事前说明会。
紧急响应
通报时须在30分钟内到场并着手处理。
垃圾处理
须按事业系垃圾处理并与相应处理业者确认合同。
变更与实务影响
过渡措施
手续强化已自2025-12-15实施;区域与期间限制自2026-12-16实施且涉及既存设施。生效前须再次核对细则。
实务影响
当前和2026-12-16后的规则不同;拟开业地址要同时核对是否位于新设禁止区域及未来120日窗口。
主管窗口
健康部 生活衛生課 住宅宿泊対策グループ
电话:03-4566-4095
官方来源
适用范围:住宅宿泊事业法下的住宅宿泊事业初筛,不适用于旅馆业许可或特区民泊。
最后核验:2026-08-11 复核期限:2026-09-10
最后核验:2026-08-11 复核期限:2026-09-10